您好,欢迎您来到九和货运官方网站!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托运货物遵守的准则

托运货物遵守的准则

分享到:
2014-05-20 10:48:48   评论:0 点击:
        托运的货物品种不能在一张运单内逐一填写的,应填写“货物清单”。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,按照国家规定,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。托运鲜活货物,应提供.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、照料事宜的说明书。货物允许的.长运输期限应大于汽车运输能够达到的期限。
        托运货物的名称、性质、件数、质量、体积、包装方式等,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。使用旧包装运输货物,托运人应将包装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志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清除干净,并重新标明制作标志。 
       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需办理准运或审批、检验等手续的货物,托运人托运时应将准运证或审批文件提交承运人,并随货同行。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,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。
        托运的货物中,不得夹带危险货物、贵重货物、鲜活货物和其他易腐货物、易污染货物、货币、有价证券以及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等。
        托运货物的包装,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。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,没有通用方式的,应在足以保证运输、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。
        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,按照规定执行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物件,应提供货物性质、重量、外廓尺寸及对运输要求的说明书;承运前承托双方应先查看货物和运输现场条件,需排障时由托运人负责或委托承运人办理;运输方案商定后办理运输手续。

上一篇:货物的报价运输和分程运输
下一篇:物流市场细分的作用

<查看所有>
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评论,点击全部查看
我的态度: